大庆南路与世纪大道北延拆迁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南路与世纪大道北延拆**置房项目已由 宁****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09】16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路与世纪大道北延拆**置房项目位于庄桥街道后孔自然村,北外环路以南、**南**延以西。总用地面积2.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未含不计容积率的架空层及地下建筑面积)。 招标范围为主体和附属工程(含市政道路、照明、综合管线、园林景观等)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总周期70日历天,其**案优化、勘察15日历天,扩初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由具备上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主设计师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岩土类专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列入《**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列入《**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4日至 2010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持**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中心5、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0年2月11日9:00时至11:00时;地点:****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2)《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 ■“**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主设计师注册证书的原件和加盖个人注册章后的复印件;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单位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备注:(1)上述资料中的《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市建设****办公室网站上(www.****.cn)下载后使用。 (2)附件中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18日下午13:30时,地点****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n网站、中国**网、《**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址:**市和义路77号四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皓 电话:133****4686 传真:0574-****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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