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新校区大门建筑及配套工程、路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略)、(略)施工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略)、(略)施工,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内财购准字(电子)[****]****号、[****]****号。由(略)组织实施,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NMGHGZYXY-****-PTGCSG001 三、工程概况 1、新校区大门工程:建设规模185平方米,大门配套实施。计划投资约150万元 2、(略):6#-11#楼(略)施工。包括楼前后工字砖铺设和****阶两部分。楼前后铺设工字砖约****平米;**石约380平米。计划投资约350万元。 资金来源: (略) 四、招标内容 (略)、(略)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 五、标包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按二个标包进行采购: 一标包:(略) 二标包:(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略) 2、注册建造师:(略) 3、本次(略)。 注:(满足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先期垫资能力。) 七、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时间 :(略)至****年4月6日 媒体:**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略)gov.cn 八、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时间:(略)至****年4月6日 上午9:00--下午5:00, 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略) 地址:(略) 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A4纸)。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略)至****年4月6日 上午9:00--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略) 地址:(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年4月19日 下午:1:30-2:30 地点:(略) 接收单位:(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十一(略)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采 购 人:(略) 代理机构:(略) 时 间: (略) 附件一 关于**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 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 (略) 一、建设单位(略),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三级以上(略)质量安全事故。 六、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为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自治区(略)出具)。 (证明(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略),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自治区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六、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人代表签字: (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进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筑市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内政发〔(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意见》(内党发〔(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进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不在**自治区,具有建设部或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 外进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备案制和工程项目备案制。 年度(略),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工程(略),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略)。 第五条 外进建筑业企业申请备案,应当向自治区建(略): (一) 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 (二) 经过年(略)(原件); (三)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四)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五) 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注册的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六) 企业所在地省(略)信证明(原件); (七)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进驻自治区的项目部或办事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八) 企业对进驻自治区的项目部或办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上述人员工作简历(原件),同时提(略)。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予备案。 第六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外进建筑业企业申请备案资料(涉及交通、水(略),经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提交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的外进企业,核发年度备案证书(一式二份),并保留上述资料复印件予以存档。 第七条 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届时,外进建筑业企(略),延续备案无次数限制。 第八条 外进建筑业企业进入自治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自觉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上报外进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在备案有效期内,如有违反《**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略)定的行为的,记入外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自治区建筑市场。 第九条 外进建筑业企业进入自治区承包工程中标后,应当在签订(略),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备案手续。企业备案工程项目所配置的各类管理人员必须(略) 国务院及其有(略),应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本办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盟市及相关部门不得制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原先制定但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同时自行废止。 法人代表签字:(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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