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招标人名称 | 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建设处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十标段(过临洪东站自排闸下游河道顶管)工程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连云港市发(略) | 工程(略) | 落实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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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工程地点 | 临洪东站自排闸下游河道 | 工程规模 | 约230米顶管铺设平方米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10-15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11-28 |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计划发包时间 | DHX20100900301 | 顶管铺设 | 顶管铺设 | 公开招标 | 150.00 | 2010-10-12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贰级 |
企业业绩、信誉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略)(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1)建造师须(略)水利水电工(略)级及以上资质;(2)按“连建管(略):投标人不得(略)。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
其他条件 |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略)”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后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不论投标企业是否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企业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2)外地企业入县执行“东政发【(略)”:县外企业必须到东海县建管处备案组建项目部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以下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入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招标人将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审批表(建管处办理,县内及县外企业均须提供)②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县注册备案表(建管处办理,县外企业须提供)(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略),苏建工((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5)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6)根据苏建招[2006]372号文,招标人增加资格审查可选合格条件:施工企业近5年内具有顶管施工经验(提供合同);(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苏清办[2009]21号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详见资格预审文件);⑥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十标段(过临洪东站自排闸下游河道顶管)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9)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 2010 年 9月 14 日 17 时以前送至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10)潜在投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止,持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料到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招标人将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合格通知书或结果通知书。(资格审查需要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地址(略)s.net/,资格预审文件下载)(11)投标报名截止后2工作日内,投标人可以继续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或对未合格的预审材料进行补充,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补正材料。(12)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请申请人于 2010-9-6至 2010-9-10,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9-6至 2010-9-10,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略)获取 资格(略)。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招标人地址 | 东海县海陵东路303号 | 联系人 | 王庆欢 |
传真 | | 电话 | (略)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标人地址 | 江苏东海县(略) | 联系人 | 沈建 |
传真 | | 电话 | (略) |
邮编 | (略) | E-mail |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 |
开始 | (略) | 结束 | 201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