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城市主干道十里溪至塔冲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五标段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 | **城市主干道十里溪至塔冲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五标段 | ||||||
招标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开标时间 | 2011年1月26日14:00 | ||||||
开标地点 | ****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商务分: | 75.00 | 总分: | 97.14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罗成哲 | ||||||
中标价(元): | ****7193.4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第五****公司 | ||||||
商务分: | 72.49 | 总分: | 93.10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邓旭荣 | ||||||
中标价(元): | ****3088.2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京****公司 | ||||||
商务分: | 70.98 | 总分: | 91.04 | ||||
项目经理或总监 | 杨君 | ||||||
中标价(元): | ****1137.82 | ||||||
公示期 | 2011年1月28日 2011年1月3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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