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城市主干道十里溪至塔冲段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 | **城市主干道十里溪至塔冲段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招标 | ||||||
招标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开标时间 | 2011年1月26日14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商务分: | 24.00 | 总分: | 89.30 | ||||
中标价(元): | ****13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联盛****公司 | ||||||
商务分: | 20.80 | 总分: | 82.70 | ||||
中标价(元): | ****136.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深******公司 | ||||||
商务分: | 11.40 | 总分: | 68.04 | ||||
中标价(元): | ****136.00 | ||||||
公示期 | 2010年1月28日 2010年1月3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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