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人民法院文化环境设计与制作已经区采购办核准,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区交管办审核,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文化环境设计与制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设计与制作要求 2.1办公区(略)
2.2审判区域文化环境设计制作
制作地点:(略) 设计与制作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3.2注册资金(略)(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美术设计、室内外装潢设计及施(略) 3.4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二例及以上(以合同复印(略)); 3.5在**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或在**大市范围内有固定服务维护点(提供营业场所相关证明); 3.6投标人未在**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在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登记,网址: (略) 4.招标(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市中**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海曙区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窗口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勘察现场,如需勘察现场的投标人于****年3月2日16:30时在(略)海曙区人民法院707办公室准时参加,联系人:何解放 联系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8日14:20时,地点为**市中**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受理窗口(北门电梯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略)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海曙区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公开进行,请投标人派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略)cn、数字海曙网(略)gov.cn、海曙区公共**交易网(略)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集中招标机构:(略) 地址:**市中**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办公室(1)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文件领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何青青 电话及传真:(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于****年3月14日16:30时前汇入(略)账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银行湖东支行,开户名称:(略)。 (略)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