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路(科苑路-学院路及杏坛路-郁林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青峰路(科苑路-学院路及杏坛路-郁林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青峰路(科苑路-学院路及杏坛路-郁林路)**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市科教创业园区青峰路 | ||||||||||||
工程规模 | (科苑路-学院路)长约860米;(杏坛路-郁林路)长约1575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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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朝**路6(略)) | ||||||||||||
公告(略) | (略) | ||||||||||||
计划开工时间 | (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1年11月5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1年5月12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拟选报名(略) | 叁级 | ||||||||||||
公告信息 | 青峰路**工程建设监理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略)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 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略)。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六)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根据连建质[(略)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5、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略)。 评分标准 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从类似工程业绩、监理大纲(略)分时以0.01分为最小计分单位。 1、监理类似业绩2分 1.1项目总监类似业绩2分: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项目总监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类似业绩指监理合同额大于2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A、开标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业绩证明原件,业绩的核定(略)。无原件不得分。 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C、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如经核实伪造业绩及证明文件者,按废标处理。 2、监理大纲(29分)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监理工(略):基本分3分,按符合情况和掌握程度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 (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4分:基本分2分,指导思想正(略),最高加2分。 (3)主要监理措施10分:基本分6分;措施得力,针对(略),最高加4分。 (4)工程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力量5分:基本分3分,力量配备满足要求者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5)为优化工程项目而向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5分:有合理化建议者得基本分3分,合理化建议好者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 3、人员素质(40分) (1)总监配备10分: ①总监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 ②总监所学专业为市政类的得3分; ③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 注:以上证书需要提供相关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专业配套10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市政3人、(略),给排水1人,工程造价人员1人。(不含总监)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高、中级职(略)。 本工程要求(不含总监):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市政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其中市政、安装、工程造价至少各1人)。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5)上岗证(10分):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一个(略)。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原件、上岗证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4、监理取费(20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略)取费标准报价,取费最低的得20分,其它与之相(略),直至(略)。不执行取费标准者不得分。 5、检测设备(7分) 5.1自有检测设备得5分:其中全站仪得2分;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数显回弹仪得1分。(以上设备须提供发票或检定证书原件) 5.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6、 基础信誉分值为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略)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投标(略),则扣(略)。 开标时投标(略),则信誉分值为0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良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略),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略),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略),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略) B、若投标人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拟报项目总监身份证及总监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市新浦区晨光路2号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市朝**路51号 | 联系人 | 胡可一 | ||||||||||
传真 | (略) | 电话 | 8511(略) | ||||||||||
邮编 | (略)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1年5月6日至 2011年5月12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朝**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5月6日至 2011年5月12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朝**路(略)) 获取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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