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招标公告
**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
代理(略) |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市发展(略)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略) | ||||||||||||
工程规模 | 11万吨/天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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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 | ||||||||||||
公告发布日期 | (略) | ||||||||||||
计划开工时间 | ****年6月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年6月24日 | ||||||||||
公告(略) | ****年(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5月19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其他条件 | (1)(略)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需是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略)水排放工程其它标段项目未完成,或完成出现质量和信访问题的,不允许参加投标;(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略)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7)资格后审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9)本工程执行“连建监[****]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10)按连建管“【****】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略)。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必须在上一(略),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11)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542号文,苏建工(****)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12)依据建市[****]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略)(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13号文、苏清办[****]13号文和苏清办[****]21号文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略),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略)依据苏建招[****]333号文方法一)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牛山镇海陵东路303号 | 联系人 | 王庆欢 | ||||||||||
传真 | 电话 | (略)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县新城区创联大厦12楼****室 | 联系人 | 贺燕 | ||||||||||
传真 | 电话 | (略),(略)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年5月13日至 ****年(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 报名,报名经办人(略),并于 ****年5月13日至 ****年5月19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 获取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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