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略) (略)受卫生局委托,对(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略) 三、招标项目简介: 第一包:(略) 1、床、(略) 100套 2、抢救床 9张 3、陪伴床 50张 4、护理工作台、治疗台 4套 5、手术台 1张 6、产床 1张 7、手术灯 1台 8、手(略) 1台 9、壁挂式三氧消毒机 4台 10、移动式三氧消毒机4台 11、新生儿辐射台 1台 第二包:(略) 1、三分类血球仪 2台 2、(略) 2台 3、酶标仪、洗板机 各1台 4、监护仪 10台 5、除颤仪 1台 本次招标共有二个包件(要求为国产(略)),投标人可对包件进行选择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遗漏。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略)技术参数及要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应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4) 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国关内生产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应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5)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应提供(略)授权书原件(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生产制造商只能向一家投标人授权); 6)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7) 本次招标不接(略)。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略),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即日起至2011年6月2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在(略)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政府采购网((略)com)上下载的“介绍函”,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盖鲜章一套)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4:0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略) 九、本投标邀请在**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招标人:(略) 地 址: (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详细信息请登陆:**政府采购网((略)sczfcg.com)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