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七营镇小城镇建设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1】1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2.1建设地点:**县七营镇。 2.2标段划分:Ⅰ标段:道路工程,道路总长1.83公里,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32米,其中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人行道宽各8.5米(含绿化带1米);Ⅱ标段:给排水工程,总长1.83公里。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时间,下同), 在 ****(**市长**路238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押金 1000 元,退还图纸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 址: **县七营镇 地 址: **市长**路238# 联系人: 包国成 联系人: 余建国 电 话:137****2055 电 话:0951-****057 139****8860 传 真: 传 真: 0951-****0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