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猛进路排污及交通环境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批)横七路、长安东街、长征东街工程已由农六师发改委以市发改发【2010】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横七路757m,长安东街620m,长征(略)。 计划工期:2011 年7月28日至2011 年 9月15 日 招标范围:横七路757m,长安东街620m,长征(略),施工图纸范(略)。 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3.投(略) 3.1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个建造师只能投一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招标项目 (略) 申请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 2011 年7月5日至2011 年7月1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时间,下同),在 **(略)天山北路420号 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略)(原件)及身份证、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略) 招标人:(略) 地址: **工业区 地 址:**(略)天山北路420号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2011 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