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7线张家河至杨家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0〕343号和晋发改交通发〔2010〕204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运输厅以晋交建管[2011]39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建设资金,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市**区张家河村东,乌**森林公园北大门处(原国道307线K525+750左侧),****分局承担的国道307线改建段设计终点相接;终点K16+700****煤矿****公司大门口并与**市政道路相接。路线主要经过张家河村、孟家井村、大窑头村、小窑头村、最后到达终点杨家峪并与市政道路相接。路线全长15.660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本工程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不少于四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且路基、路面累计里程各不小于80km,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亲自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5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时间,下同),在****(**省**市高新区高新街35****执法局东五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同时申****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或招标人可接受的其它形式提交诚信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账户见下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8月 16日 9时整,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省**市**路118号**大厦五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招投标网》和《**交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37号 联 系 人:麻先生 电 话:0351-****994 传 真:0351-****679 邮 编:030012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农行并州支行 账 号:113********4979 招标代理:**** 地 址:**省**市高新区高新街35****执法局东五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51-****808 传 真:0351-****808 邮 编:030006
**** **** 2011 年 8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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