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水招公告〔2011〕447号
1. 招标条件
**县**河大公圩南埂段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已下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县位于**省东部,地处长江、水**、青**下游,境内主要内河河流有姑溪河、**河、运粮河、**河等,全长95.92公里,本次治理项目主要涉及4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勘测设计:**河大公圩南埂段51+490~60+490段堤防加固;姑溪河大公圩北埂2+652~12+022段堤防加固;运粮河湖阳圩27+911~32+911段堤防加固;**河堤314省道~长**段堤防加固,主要工程措施护坡、护岸、堤身加培等。
2.2资金来源:国债及地方(省、市、县)配套资金等。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县**河大公圩南埂段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合同编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业绩;(4)信****水利厅备案(以**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至16:30(**时间,下同),在****(******开发区**路185号,安****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5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壹仟元整(¥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叶明东、吴正生
电 话:0555-****563
传 真:0555-****484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开发区**路185号,安****设计院一楼
联 系 人: 龚蕾 许芸
电 话:0551 ****052 ****035
传 真:0551 ****035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