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遗址工程 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委遗址工程已以**建字【2011】88号文请示建设,并经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 ****省委遗址工程 |
招标编号 | **** |
工程规模 | 一层砖混,面积约350MM,投资约55万元 |
建设地点 | 板桥店镇新街村 |
招标范围 |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包括竣工后缺陷修复 |
工程质量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机构人员配备应包括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各一名,机构人员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坚守施工现场。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五大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誉良好,未有以下状况: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降级,财产被接管、冻结;有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近三年内承建项目曾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在招投标活动或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并被公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5)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已在其它建设项目中提出资格申请或处于投标状态、施工状态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不同的项目班子配备,即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在申请、在投标或在施工项目的管理人员重复配置(除材料员和预算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8 月 5 日至 2011 年 8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时间,下同),在****持4.2项所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
A、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应为拟任项目经理。
B、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复印件。
C、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为年检后的有效证书副本)。
D、项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E、外地投标人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备案证明(原件)。
F、外地投标人应提供注册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所出具的投标人两年内招投标信誉证明(原件)。
G、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3 办理4.2E项备案的地****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局窗口,应携带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拟派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证等原件。
4.4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数额为:11.1万元,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将项目保证金从企业基****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入**市建设****办公室专用账户。**市建设****办公室在收到项目保证金后,****银行的帐****银行进账单****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核对一致后,出具收到符合要求的项目保证金证明。
*****银行进账单应在备注栏上注明本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收款人:**市建设****办公室
账 号:17-430********3650
开 户 行:**农行鄢城分
**市建设****办公室咨询电话:0710—157****8670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 月 23日 9 时 00 分, 地点****交易中心(**市自忠路177号,****宾馆南三楼)。
5.2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段为 2011 年 8 月 23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未在此时间段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市政府网站(www.****.cn)、**市综合招投标网(www.****.cn/zhaobiao)、**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zbb.****.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 标 人地址: **市**路327号
联 系 人: 李 志 国 电 话 135****6716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 **市自忠路177号,****宾馆南三楼
联 系 人: 曹 明 荣 电 话 ****097
网址: http://zbb.****.cn/ EMAIL: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