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1.****、**水利局的**2011年财政公益小型农桥工程 已经按规定办理完相关手续。现进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经批准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各有关乡镇 (2)工程规模: 共91座农桥,造价约92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五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对其中的2个标段提出申请,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本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3)企业在2008年6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农桥、涵、闸工程)。 (4)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投标单位****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 万元。 交至:******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银行**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10****7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交易中心财****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至 2011年8月18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市**北路6 号恒茂大厦820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 8、请投标申请单位经办人和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 8 月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建设局核发的《**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1)--(10)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1、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水利局 联系人:武超华 段圣福 电话:0516-****90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北路6 号恒茂大厦820室 联系人:左苗 电话:****7088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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