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烟草专卖局高士队所办公楼 业主为****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高士镇集镇; 2.2规模:办公楼为框架三层,建筑面积约532.24㎡;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和水电安装、装饰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只接受**省内企业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拟派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投标人中标后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并主持现场施工工作,该注册建造****县政府****中心托管至工程竣工时止;报名及开标时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并出示有效身份证; 4.2报名资料:①持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本人身份证、④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第①、②项原件装入报名资料中不退还,其它原件核实后退还,第③、④、⑤、⑥、⑦项资料须留复印件并有报名单位签章,报名时须提供固定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 4.3地点: ****采购中心三楼业务科; 4.4如果满足全部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则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7家为合格投标人,预审标准附后。 4.5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1 年9月28日9:00,地点为 ****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28万元,须经投标企业账户往来,否则投标无效; 6.2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8万元。 7.付款方式 基础完工通过验收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总造价的50%,余款经决算审计后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址: **县华阳镇三孝路 联系人: 张 晖 联系人: 许卓才 电话: 0556-****626 电话: 0556-****116 传真: 传真: 0556-****076 网址: 网址: www.****.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县支行 账号: 账号: 130********00090218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一、资格预审原则及评审标准: 1、资格预审原则: 若投标申请人的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评审的权利,按照得分高低排序从中择优选出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7家(含7家)且满足招标公告报名必要条件的均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评审标准: (1)投标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报名必要条件并通过详细审查的得70分。 (2)拟派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的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得6分。 (3)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的得6分。 (4)拟投入本工程施工机械配备合理的得8分。 (5)企业的社会信誉及业绩10分(本项根据投标申请人的社会信誉以及企业业绩,并结合报名资料综合评分,最高分为10分)。 二、资格预审要求: 1、资****县政府****中心进行,****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 2、资格预审依据:招标公告、相关法规和本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3、****委员会依据本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对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企业资质及业绩、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情况及业绩等情况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报名初审后,****委员会依据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评审。不得向他人透露资格预审的过程、内容和结果情况,且应对招标人负责。 4、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经本工程招标公告所注明的必要条件,才能进入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才能进入详细审查。初步审查有一项不通过者不能进入详细审查,详细审查有一项不通过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对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和排序。 5、****委员会成员应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综合比较评价且对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得分自高向低作出排序(综合得分相等的应作并列排序)。 6、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委员会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 7、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7个,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8、投标申请人提供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并经评委及招标人一致认定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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