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110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110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110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建设该项目能力,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环**二路发展大楼五楼)现场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现场购买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的资质证书。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公司提出质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3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环**二路发展大楼五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0月13日9:00~9:30,逾期不予以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0月13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市环**二路发展大楼五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古小姐
电话: 0752-****632
传真: 0752-****760
联系地址:**市环**二路发展大楼五楼
邮编: 516001
开户行:****分行
账号:8012 2344 6508 0930 01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600
****
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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