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泉溪镇清溪堤防加****水务局以《关于武**泉溪镇清溪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武水【201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泉溪镇,规模为建设泉溪镇清溪堤防合计堤长5.225km,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预算造价约800万元。
2.2 计划开完工日期:2011年 12月至2012年8月,工期9个月。本工程监理总服务期为21个月。
2.3 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4 招标范围:武**泉溪镇清溪堤防加固工程项目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3.3外省进浙企****水利厅备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4.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在 ****交易中心(建行12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3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经审验合格****交易中心席位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及与招标公告时间及工程名称相符的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0 月 17 日 下午饭 4:30 时,地点****交易中心(建行15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府 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武**泉溪镇 地址: ****广场1号楼M单元806室
邮政编码: 321210 邮政编码:321200
联系人: 联系人: 翁向军
电 话: 电 话: 0579 ****6001
传 真: 传 真: 0579 ****60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1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