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路延伸段(11省道-吉二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开发区**北区块机场路延伸段(11省道-吉二中路)道路工程经******委员会安发经投【2011】96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管理站备案,现对开发区**北区块机场路延伸段(11省道-吉二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一、工程地点:**北区块11省道-吉二中路。 二、工程规模:道路长约2340米(含桥),宽28米,道路总面积约65520㎡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一号桥长9*25米,宽28米。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其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 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要求: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②在本工程监理投标截止日前无在建的监理工程; 五、报名递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总监和总监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2、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总监及总监代表无在建监理工程证明、投标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该表一式二份,格式自拟(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填写)。 3、县内、外投标人报名前,到****建设局城市建设科备案。 六、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和购领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七、报名地点:****中心****中心 ****银行三楼) 八、报名日期:2011年10月21日—2011年10月25日下午16时00分止(双休日除外) 九、垂询电话: ****:0572-****066 联系人: 谢先生 ****中心****中心:0572-****116 十、监理人员配备要求: 监理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参照湖建发(2009)233号《**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查询网址:www.****.com 十二、特别说明:投标人需真实反映“投标企业和项目总监市场行为信用”和“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无在建监理工程证明”,如有不实,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投标人将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 **** 2011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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