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略)(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略)(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国家消防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委托编号:(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 采购(略):国家消防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略)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名称:国家消防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包一:(略) 包二:(略) 包三:(略) 包四:(略) 包五:(略) 包六:(略) 2、 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招标内容:(略) 3、 投标人对(略),但必须对包组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注册(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略)投标人负责举证)。 3、 参与包一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2009年以来已完成的3个或以上的构件炉销售案例(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及验收报告)。 4、 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有该货物产品品牌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并只接受投标人唯一方案报价。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相关资质资料(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略)020-87554028。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1年11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略)(详细地址: **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略)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天河(略) 九、开标评标时间:(略) 十、开标评标地点:**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省政府采购网((略)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略)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话: 传真:(略) 联系地址:**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 联系地址: 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邮编:(略)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01-(略)07(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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