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受****的委托,现就采购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 2011第2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 三、采购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科达产品厂家项目授权书。 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4:30(**时间);地点:****(**西路157****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上午8:30-9:30时,地点:****(**西路157****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八、谈判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上午9:30整。 九、谈判地点:****(**西路157****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十、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科达产品厂家项目授权书开标时提供。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1年11月16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711-****277 户名:****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市**路支行; 行号:403****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 系 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 ****276 传 真:0711 ****277 邮政编码:436000
****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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