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节庆大道东侧景观工程A、B标段、 **中央公园节庆大道西侧景观工程A、B标段(BT招标)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央公园节庆大道东侧景观工程A、B标段、**中央公园节庆大道西侧景观工程A、B标段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投[2011]6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BT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区双**街道F106-1、F106-2地块,中央公园总占地1.8平方公里。其中绿地1.53平方公里,周边道路占地0.3平方公里。具体标段分界线以设计图中设计范围线为准。 2.2 招标范围: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为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公园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网、景观照明工程、配套工程、公园园路工程等施工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内容; ②弱电部分的设备及布线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4个标段。 2.4建设模式:“BT”模式融资建设,融资额约36000万元,每个标段约9000万元。 2.5工期要求:2012年4月28日前必须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本次招标工程**中央公园节庆大道东侧景观工程A、B标段、**中央公园节庆大道西侧景观工程A、B标段、辉山景区景观工程,各投标人可同时对所有标段进行报名,中标时实行中一不中二原则。 (2)开标顺序为**中央公园节庆大道东侧景观工程A、B标段、**中央公园节庆大道西侧景观工程A、B标段、**中央公园辉山景区工程,如投标人在先开****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开的标段中不再进入排名,但其投标总报价及工程量清单报价在计算平均基准价时仍应纳入计算。 4. 工程回购期、资金利息 4.1本项目分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和管护期结束移交验收。竣工验收是指按招标范围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合格;管护期结束移交验收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管护期满后的移交验收。**工程回购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分3次回购。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后3个月内支付工程结算价(扣除质保金后)的30%及利息,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结算价的(扣除质保金后)70%及利息。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二年内,****审计局审定金额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和利息。工程质保金(按**工程费的5%计算)在保证期内不计息。 4.2中标人自有资金按合同价款的35%作为计息基数计算**工程合同期间的利息,****银行两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回购期利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息,****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例如:基准利率为A,则上浮30%后利率的计算为:A×(1+30%)),以**工程费用结算审计金额(扣除质保金后的价格)为计息基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 2011年11月11日9:00至2011年11月17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出售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5.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信息网”、 “**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市**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2011 年 11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