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接受(略)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箱式变压器等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略),在 2011年11月21日1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确定重新询价或直接确定成交结果。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故2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4、付款方式:安装完毕调试正常一次性付款;付款人:(略),本中心不承担付款责任。
5、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中心缴纳成交服务费: 500元。
6、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略),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二、供应商资质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变压器生产厂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箱式变压器等 | 采购清单请点击附件下载,图纸请与(略)联系 | (略)院内 |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四、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保险(略)
2、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一年。
五、保证金
1、本次询价的保证金共为人民币2500元,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17时,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县支行,收款人:(略),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略)次政府采购询价保证金。
2、保证(略),不接收现金,保证金应当以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逾期缴纳保证金、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供应商在退还询价保证金时,应先开具收款收据,在摘要栏内注明“(略)询价保证金退还”,各项内容填列完整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并提供单位的基本账户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的信息,到中心办理退款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如为授权代表签名,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略)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货物(略)
(6)近三年销售业绩一览表;
(7)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后递交本中心,一式两份。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吴志平 联系电话:(略)
集中采购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详细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