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港坝贺段治理工程 已由浙水河[201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2招标内容:本工程等别为Ⅳ等,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加固治理防洪堤总长2.7km,规划控制最小堤距宽度为180m,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从贺村大桥左岸桥头往上游至坛石溪支流口,总长1.0km(桩号ZLK0+000~ZLK1+000);从贺村大桥右岸桥头往上游总长1.7km(桩号ZRK0+000~ZRK1+700)。总共治理河道长1.7Km。 1.2.3建设地点:**市贺村镇境**山港坝贺段。 1.2.4监理服务期:总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现场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2.5质量标准:合格 1.2.6概算投资:约为1915万元。 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行业注册水工建筑总监岗位资格。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3.3执行浙水建〔2011〕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任职,不得兼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承担另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任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最后一天到16:00时)(**时间,下同),到**市县**路9号二****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1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县**路9号二****交易中心。 1.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代理人:**** 地 址:**市贺村镇 地 址:**市环**路30-7号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0-****110; 621963 电 话:137****3217(653217) 传 真:0570-****576 201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