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第三批) 临淮关路、太平角二路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登记日期: 2011-11-28 公告号: 11-742g | |
工程名称: 市区市政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第三批) 临淮关路、**角二路给水工程 | 招标类型: 公开 |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 工程结构: 其它 |
工程地址: **市**区临淮关路、**角二路 | 计划工期(天): |
工程规模: 给水管道DN200总长度约582.47米,其中,临淮关路(居庸关路-黄海路)长度约491.47米,**角二路(湛山四路-**角四路)长度约91米。 | 预计造价(万元): 68.20 |
规划许可证号: 青规条字【2011】72号、73号 | 计划文号: ****) |
招标代理: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君、秦峰 ****7177、****6519 |
建设单位: ****管理处 | 代建单位: **** |
招标单位: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招标内容: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投标企业上三年度具有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并提供工程项目经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造价80万元以上且管径DN200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 2008 10号及 2010 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1年12月31日16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人,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26日9时至2011年12月30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市公共**交易大厅(**市**区**中路19号,电话:****6080)一楼大厅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和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8、注册地在**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8条要求的材料。 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无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本项目投标单位应熟悉项目所在地供水地下管网设施分布情况,应具备与相关主管单位沟通协调能力;应具备新旧管道施工不停水接水口的专业技术和专业队伍,在建设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水口任务。 | |
报名期限: 2011年12月26日09时 ---- 2011年12月30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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