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项目名称 | **县方兴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 | **县方兴镇 |
实施时间 | 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污水管网工程和道路恢复,其中铺设D300钢筋砼承插管48米,D500钢筋砼承插管408米,D300U型槽100米,砌筑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6座。 |
建设资金 | 业主按国家相关规定筹集,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县方兴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已完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省内业绩);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3、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4、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5、信誉要求:没有处在投标禁止期;6、财务状况:2008-2010年内未出现亏损(以财务报表为准);7、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须加盖申请人公章于随机抽取前传真或直接送达比选人,转账时在备注栏里面注明是该工程的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12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12月30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新****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5100 1607 3080 5150 571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2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时间2011年12月3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新****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地 址:****社区二期30幢4楼
邮 编:611430
联 系 人:张女士 岳女士
联系电话:028-****2373
传 真:028-****2736
2011年12月27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