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试点)工程已由豫水农【2011】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地方财政投资和群众自筹,项目法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田间半固定喷灌系统购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石象乡的李沙沃、左场、明朗寺、石西、桂庄、杜庄、冢王、周庄、连庄铺、五里营、双树王、苗庄、坡杨、坡徐、王沙沃15个行政村,**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873万亩。
2.2招标范围:
田间半固定喷灌系统购置,涉及苗庄、坡杨、坡徐3个行政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产品生产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2年 1 月 9 日至2012年 1 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 在******公司(**市劳动路1210号)持相关资料报名。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2年 1 月 9 日至2012年 1 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 在******公司(**市劳动路1210号)购买。
4.3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如下: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自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报名时法人或受托人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om)、《**省水利网》(www.****.cn)、《**招标采购综合网》(www.****.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八七路 地 址:**市劳动路1210号
邮 编: 461500 邮 编: 461000
联 系 人: 穆先生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159****2911 电 话: 037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