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采[2012]-11号绿化苗木工程询价函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拟对绿化苗木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询价报价函。 二、请将询价报价函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由投标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在**时间2012年2月17日下午4:30点之前传真(传真号码:0796-****233)或密封送至****。 三、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单位标底的供应商中标。采购物品如报价超过采购单位标底,则视为废标,等于或低于标底,为有效标。在有效标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 四、报价单位必须保证 1、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次询价单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不低于国家或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等标准且要求保修一年。 2、供应商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单位。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价、运输、栽植、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五、付款方式: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包括税收等使用前一****采购办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交货单位、时间:****;交货时间以采购合同为准。 七. 本次询价采购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综合服务费。
**** 2012年2月8日
遂采[2012]-11号绿化苗木工程询价报价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交货时间:
注:报价函必须包含详细报价清单。 售后服务承诺:
**** 2012年2月8日
遂采[2012]-11号绿化苗木工程询价报价清单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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