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2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交通运输局以呼交发【2011】499、497、【2012】60、【2011】500、498、【2012】62、61、【2011】501、【2012】64、【2011】63号文件批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境内,共包括13个施工合同段。
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 工程名称 | 桩 号 | 全长(km) | 主要工程内容 |
**** | 酒馆—耗赖腮 | K0+000—K11+000 | 12.541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二标段(YS-GL-1208-WCX02) | 酒馆—耗赖腮 | K11+000—K21+660 | 10.66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三标段(YS-GL-1208-WCX03) | 大**—黑沙图通村公路 | K0+000-K8+313.44 K3+500—K10+760 | 15.579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四标段(YS-GL-1208-WCX04) | 纳令沟—哈不太梁通村公路 | K0+000—K2+819 | 2.819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五标段(YS-GL-1208-WCX05) | 二号—小东头 | K9+280—K14+708 | 5.428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六标段(YS-GL-1208-WCX06) | 大豆铺—窑卜子通村公路 | K0+000—K7+000 | 7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七标段(YS-GL-1208-WCX07) | 大豆铺—窑卜子通村公路 | K7+000—K14+516 | 7.516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八标段(YS-GL-1208-WCX08) | 小纳沁—卯独庆 | K18+300—K31+943 | 13.655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九标段(YS-GL-1208-WCX09) | 十八台至卯独庆公路联接线 | K0+000—K0+810 | 0.81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十标段(YS-GL-1208-WCX10) | 小麻迷图—大麻迷图 | K0+000—K2+043 | 2.043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十一标段(YS-GL-1208-WCX11) | 小东房—西高弯 | K0+000—K6+801 | 6.801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十二标段(YS-GL-1208-WCX12) | **县红色旅游公路井尔沟-得胜沟连接线 | K0+000—K8+400 | 8.4 | 路基、路面、桥涵 |
第十三标段(YS-GL-1208-WCX13) | **县红色旅游公路井尔沟-得胜沟连接线 | K8+400—K13+520 K0+000—K5+050 | 10.15 | 路基、路面、桥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施工招标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时间,下同),在****【地址:**市昭**路175****广场B1座5055****政府旁)】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9:00将投标文件****大学西街(原公园南路)108****酒店二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担保,提交金额为每个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年4月9日下午3:00时前,按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要求汇入指定账号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文明泉
电话:0471-****710
传真:0471-****71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昭**路175****广场B1座5055****政府旁)
邮编:010000
联系人:郝晓峰
电话:0471-****681
传真:0471-****683
****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