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项目名称 | ******社区道路工程及**市汇东新区龙汇街道路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社区、**市汇东新区龙汇街道路 |
实施时间 | 2012.3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锦湖社区道路长280.519米,龙汇街道路改造全长844米 |
建设资金 |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50万元 |
其他 |
监理1 | ******社区道路工程及**市汇东新区龙汇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资格乙 级。
(3)其他要求:
①近三年(2009年至今)完成壹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②省外企业须具有《**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③采用A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3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3月28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开户银行:****商行汇兴支行
账 号:168****201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监理1 |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26.04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时间2012年03月29日14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市汇兴路金****指挥部会议室公开举行从**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地 址:**市汇兴路金****指挥部会议室
邮 编: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81****1039
传 真:081****0911
2012年03月22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