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改建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字[****]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改建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混合结构,四层,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市民主街长安路;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年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8月31日,工期(略) 三.投标(略)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略)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略)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年3月21日至 ****年3月2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 时,下午_ 13:00 时至 16:00 时(**时间,下同),在 (略)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略)9时 整,地点为 **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略),招标(略)。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 **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 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