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工程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 2、招标人地址: **市**区新店镇**街建行五楼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马巷镇郑坂东一里3号之110 5、招标项目名称: **区舫阳片区规划五路道路工程 6、招标项目地址: **区舫**城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2年3月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市政工程;投资额:约65万元人民币;规模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路灯、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或联合体,并****协会会员单位且注册地在**区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注册地****协会会员单位须在上一年度在**区纳税100万元以上方可参与投标。 1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2年3月28日至 2012年 3月3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 2:30 时至 4:30 时;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2012年3月30日后至截标前仍可到****门市**区马巷镇郑坂东一里3号之110)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施工图纸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数额为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元)。 13、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事宜 ,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4、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小郭 ;电话: ****958 ****934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2 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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