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便民服务中心与综合业务用房工程监理招标公示
1. 招标条件
****中心与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已由呼伦****委员会以呼发改投字(2011)11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014平方米、框架结构。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建设地点:鄂温克旗**托海镇。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31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自治区级(省级)以上(含自治区级)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授权)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到****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市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地点:**市**区**大街农技校住宅楼5号楼1单元201室
联系人:刘英明 联系电话:0470-****257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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