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多媒体语音导讲系统、监控系统及多功能厅设备采购 公 告 一、采购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三个包,其中A包为室内全彩LED显示屏(包括后台控制主机),B包为展览馆多媒体语音导讲系统(包括64通道无线播放系统和无线团队讲解系统),C包为监控系统(含多功能厅音响设备)。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括各包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维修保养及系统正常运转所包括的全部费用,达到正常使用效果方可验收,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不得部分或分解后进行响应。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为准)及经营业绩的法人企业,其中A包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B包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均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C包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按时年检; 3、报价供应商须通过ISO9000认证;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A包生产厂家具有RoHs资质的申明文件;B包投标人应具有系统集成资质;C包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安防资质,所报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采用产品需提供相关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6、A包供应商须提供2009年以来LED显示屏单个销售业绩为50万元(含)以上合同不少于3个;B包要求供货商提供的导讲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并能出具3****博物馆、纪念馆、规划馆、自然馆、科技馆直接购买同类产品单笔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证明材料; C包供应商须提供2009年以来监控设备单个销售业绩为50万元(含)以上合同不少于3个。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同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原件为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 7、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报价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8、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名称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 10、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11、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厂家代理****公司参与报价,严禁供应商借用他人的名义领取采购文件。 六、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4月17日起至2012年4月18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关大街215号农机所三楼。 领取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采购文件费用:200元/包,来人获取(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4月19日下午2:00整(**时间)逾期的报价文件及非书面报价概不接受)。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宾馆3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双双 电 话:0538-****567 151****4300
****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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