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项目名称 | ****中学高中部教学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建设地点 | ****中学 |
实施时间 | 4月27日至9月14日,计划建设工期140日。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土建、装饰、安装工****中学高中部教学用房2716.5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
其他 |
监理1 | ****中学高中部教学用房及附属工程监理比选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中学高中部教学用房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比选保证金”。2.抽取时提供: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内完成的二个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监理所工程师应提供相关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带齐所有资料并复印一套加盖单位鲜章交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4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4月26日11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马尔**支行
账 号:603********417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单位:万元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10.28 | 0.51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时间2012年04月26日11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公开举行从**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
地 址:马尔****镇崇列街147号
邮 编:624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7-****591
传 真:0837-****264
2012年04月23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