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2012-06-1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货物采购第Ⅳ标包—滗水器已由****委员会 以浙发改设计【2010】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投资概算约120万元; 2.2招标范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货物采购第Ⅳ标包—滗水器。 2.3要求设备供应周期:60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2年6月14日上午 9 时至2012年6月19日 下午 17时,登陆“**市公共**交易网”,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中心申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交易中心****建设局大楼附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开发区**路1号 地 址:**市皮革城大厦903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573-****9599 电话:移动固定电话152****7842 (短号****420) 传 真: 传 真: 0573-****1987
2012 年 6月14日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上述投标人的复印件均须在投标时由投标人的代表随身携带原件备查,****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如需要核查时,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则其资格审查将可能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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