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那寺附属建筑及道路、护坡维修工程,****文物局以“关于****达那寺主体建筑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2]66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州**县吉曲、尕水、吉尼赛三乡交界达那山腰,距县城约200公里,地处偏僻,仅有乡级公路且路况较差,交通极为不便。 本次招标包括嘎吾拉康、闭关中心、金刚舞念经台、伙房和3座佛塔修缮工程及寺院道路、护坡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招标。 本工程计划2012年7月12日开工,2012年10月1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具有类似修缮和藏区工作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财务室(**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9日9时,地点为****(**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经济信息网”和“**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10号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0971-****5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81 传 真:0971-****379 开户银行:**省**市建行**支行 账 号:630********050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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