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及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幼儿园、张庄中学综合楼、****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12年6月 27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幼儿园、张庄中学综合楼、****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发改委
3、招标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幼儿园、张庄中学、****学院内
2、建设规模: 一****幼儿园工程建筑面积1658m2;****中学综合楼工程1588m2;****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工程1436m2。
3、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均为 100 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5、标段划分: 三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一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2年6 月27 日至2012年 7 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3 时至 5 时(**时间)。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采购中心(**市人民路199号,****服务中心5楼西头) 购买招标文件。
3、本工程每个标段收取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收取图纸等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含图纸、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市**路108号1幢104室
联系人:许玉 联系人:陈明阳
电话:189****6877 电话:0561-****921 182****0135
传真: 传真:
六、备注
1、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附后)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6 月 27 日 2012年 6 月 27 日
附: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
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
序 号 | 合格条件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定性的结论以及 相关情况说明 |
1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2 | 企业资质等级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4 | 生产经营状态 |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5 | 履约 历史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7 | 拟派项目经理动态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纪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在建工程、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8 |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9 | 投标承诺书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在关规定处理.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最终结论: | □符合 □不符合 | |
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9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 ****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 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3、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代为保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
6、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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