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 ****学校道雕塑建设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8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 ****
二、工程名称: ****学校道雕塑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 中心小学
三、资金来源: 财政划拨
四、工程规模: 人行道改造,包括拆除、重铺、绿化等工程。
五、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7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 8 月,工期 35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招标内容: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 、 资质要求: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年审合格的 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其他资格文件: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有效的 《**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许可证原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在本工程招标期间****建设部门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2 年 7 月 10 日 ~ 2012年 7 月 16 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 **市**区丹灶****交易中心 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如需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工程施工图纸已在**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com)发布,请投标人各自下载。
招标文件 每套人民币15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时间: 2012 年 7 月 12 日 ~ 2012年 7 月 16 日8时30分 ~17时00分(法定假期除外)
地点: **区丹灶镇****金兴路8****银行对面)
联系人: 黎 先生 联系电话: 0757-****1852 传真电话: 0757-****1852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证照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 2012 年 7 月 19 日上午9时00分 ~9时30分 (**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 丹****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区丹灶镇
联 系 人: 郭 先生 联系电话:138****9887
二○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