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2011-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四期)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化隆县2011-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四期)建设工程已由 ****财政厅以青财综字(2011)17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化隆县各乡镇,**多层砌体房屋,建筑面积约3645㎡,投资规模约583万元,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及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承包经验和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4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时间,下同),在化隆县建****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及复印件、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省外投标人需提供进青登记手续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经济信息网》、《**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7.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688********001000051;开户银行:化********联社;收款单位:化**族自****代理中心。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97****3212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57****7936 201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