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鄂财采计【2012】3504号计划函要求,****受****的委托,对其“**省高速公路气象服务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 **省高速公路气象服务建设项目 3、招 标 内 容:
注: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方式为: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总投资1260万元。其中7要素普通路段交通气象观测站成套设备65套,9要素特殊路段交通气象观测站成套设备10套。各投标人根据本文件对货物的技术及商务要求,报出65套7要素交通气象观测站成套设备和10套9要素交通气象观测站成套设备单价及总报价。总报价超过投资总额的为无效投标。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若投标人提供的自动气象站成套设备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正式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牌自动气象站成套设备的多次授权; 4、****制造厂商应具有三年以上制造该类货物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货物非试制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a、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b、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公开出售。 四、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12年7月31日下午17:00时前(或在购买招标文件二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10:00时(**时间) 递交地点:****开标室 地 址:****区珞狮南路465号白宫北3楼****小学隔壁)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10:00时(**时间) 开标地点:****开标室 地 址:****区珞狮南路465号白宫北3楼****小学隔壁)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南望山路科技信息大厦15楼 联 系 人:孙** 电 话:027—****8087 传 真:027—****3704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 址:****区珞狮南路465号白宫北3楼****小学隔壁)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肖迪安 管芳 电 话:027-****9552 传 真:027-****2068-605 电子邮件:****@126.com 网 址:http://www.****.com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政府采购网(../../../..)和****网(http://www.****.com)上发布。 户 名:**** 帐 号:005********9438 开 户 行:汉口银行雄楚大道支行 行 号:890058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 2012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