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项目名称 | **县中都镇**村灯盏窝滑坡、大乘镇京坪村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比选 |
建设地点 | **县中都镇**村、**县大乘镇京坪村 |
实施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严******厅《关于印发**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文件编制要点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9]1686******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69号)、《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国土资发〔2007〕100号)文件要求编制,并报送施工图设计审核单位审核修改完善,******局******厅备案。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提供施工设计成果。 |
建设资金 |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工程内容:抗滑桩、截排水、裂缝充填等。 施工图设计最高限价:**县中都镇**村灯盏窝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5.4万元**县大乘镇京坪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15.88万元。 项目已完成勘查、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作。 |
设计1 | **县中都镇**村灯盏窝滑坡治理工程 |
设计2 | **县大乘镇京坪村滑坡治理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土**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2009年至今有3个或3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类似项目业绩指险情等级大型以上的同灾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2)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比选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参加两个合同段比选,也可以只申请参加其中一个合同段的比选; (4)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时,比选申请人应在网上随机抽取时间之前将比选保****银行回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分别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传真至比选人,为了保证抽取现场的正常秩序,到现场参与监督的每一比选申请人代表限一人,并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经监督部门验证后方能参加。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8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8月27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联社
账 号:8815 0120 0482 4304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设计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5.40 | 1 | |
设计2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5.88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时间2012年08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园区****公司内)公开举行从**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地 址:****(**县新发乡金大﹒中扬花园)
邮 编:645350
联 系 人:夏沛文
联系电话:0831-****013
传 真:0831-****013
电子邮件(E-mail):
2012年08月22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