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塘河生态景观区(湘府东路~香樟路)景观工程一期施工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略)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圭塘河生态景观区(湘府东路~香樟路)景观工程一期施工。
1.1.2 . 建设地点:(略)
1.1.3 . 工程造价: (略)
1.1.4 . 资金来源:(略)
1.1.5 . 计划工期:(略)
1.1.6 . 保修要求: 按 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1.7 . 质量要求:(略)
1.1.8 . 招标方式:(略)
1.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东岸(含河道)K 0 —K0+150,总造价 约1320万元【其中绿化约900万元,夜景亮化约420万元(含送配电装置系统其中电压等级为1kV)】标段范围内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等和一至四标段范围内的景观亮化和夜景亮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第二标段: 东岸(含河道) K0+150 —K0+326,总造价 约2310万元(其中绿化约1850万元,弱电工程560万元),标段范围内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和一至四标段范围内的弱电工程(监控及广播,电子显示屏)。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第三标段: 东岸(含河道) K0+150 —木莲桥,总造价 约1440万元(其中绿化约1300万元,桥梁为钢便桥,单跨26米),标段范围内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第四标段:约1260万元,标段范围内给排水、景观工程和绿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一标段: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 (含)以上 资质和 城市及道路(略)(含)以上资质 ;
二标段: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标段:企业具有(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
四标段:企业具有建(略)
(3) 项目负责人:拟任(略)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壹级资质),或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壹级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4) 本项目一、二、三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略)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四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项目负(略),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5)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等相近专业的中级职称;
(6)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6月至2012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还应满足:
A.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B.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9) 联合体各方需满足(略)可证(园林绿化企业可不提供)。
(10) **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略)
(11) **市行政(略)
(12) 同一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可以对其中(略),因工期原因只允许在其中一个标段中中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所投的标段中均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则按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所投标段的中标价高的确定中标,相应另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则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元整(¥26.4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肆拾(略)(¥46.2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万元);第四标段: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25.2万元);
3.2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略)。
3.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圭塘河景观(略)。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圭塘河景观第n标段 ), 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投标保证(略),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保证金应按相应标段分别提交。
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略)
5 、评标办法: 参照《 **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 长住建发[(略))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计分只计算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 。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在**市***( (略) :81)、**公共*****( (略) )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
6.2 投标人可在开标前十日在**市***( (略) :81)、**公共*****( (略) )下载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6.3 ***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9:00整(**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共**交易中心(**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9月10日(含)17:00时(**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公共*****( (略) —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8.2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招标控制价将在*(略)(略):81)、**公共*****公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站同时发布:
《*****》 (略) 。
《**公共*****》 (略) 。
《**市***》( (略) :(略)
10 、招标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