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ICON****广场项目已由 ****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以 “成高经审[2009]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ICON****广场项目1号、2号楼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天府大道南沿线西侧 2.2工程规模:装修区域建筑面积约23114㎡ 2.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ICON****广场项目1号、2号楼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①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2009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⑥有效的《**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2012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⑦所有投标人须具备《**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息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无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⑧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 月 11 日至2012年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市****服务中心1区二楼的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并凭投标人的“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在上述时间内在互联网****交易中心页面(www.****.com/jyzx)(以下简称“网络系统”****中心1****中心局域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从局域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金润****公司,宇工:028-****4886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0 月 9 日10时 30 分,地点为**市****服务中心(**市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2623 传 真:(028)****2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