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2[364]****委员会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说 明: 一、上表中未有明确限价的以财政预算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未入库的办公设备类小额采购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项目的,必须现场提交询价报价单,并对资质原件核对,提交保证金叁仟元整(以汇票形式提交)。3、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中需要明确相关投标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而未明确的报价无效),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涉及报价的必须加盖完整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请于 2012 年 09月 18 日 上 午 9:30 前密封送到****业务二科 2号投标箱 并至陈海红同志处登记(不受理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业务二科0513-****0291。 地址:**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3、报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服务、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所供货物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后 7 天内(日历日)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横向单栏报价最低者成交。
****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