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村下游段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再次) 1 招标公告 **市河村下游段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依据丽发改基综[2008]373号《关于**市瓯**堤**溪流域一期工程(炉田至南秦大桥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地方配套等,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市招管办核准,决定对该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1工程建设规模:堤防砌筑等,工程投资约400万元,施工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1.2招标范围:**市河村下游段防洪堤工程**20年一遇防洪堤592m,全部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 1.3 施工投标单位的要求 1.3.1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②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A、B、C类证书)。③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④省外企业未办理《进浙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⑤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中标项目。 1.3.2投标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拟投入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A、B、C类证书)即;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原件)A类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7)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及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至少连续3个月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需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未提供缴纳明细清单的,应被拒绝参加投标,总经理是受委托人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需资料投标时应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4 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下载时间:2012年9月13日起。招标文件工本费(包括招标图纸)每份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下载网址: www.****.com。 1.5本工程施工交易席位费400 元,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银行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交易席位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中心;开户银行:**省龙******社;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1.6招标单位:**** 地址:**市剑池东路29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0578-****170 传真 0578-****310 曾先生 电话 0578-****683 本公告发布的媒体:www.****.com
**** **** 2012年9月13日
附件:图纸、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