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平而关平而河大桥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GXJXZBNN2012 14
三、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 **市**路46号国海大厦11楼1101室
四、建设规模:线路全长421.024m,引道长211.824米,引道路基宽度7.5米;桥梁长209.2m,桥梁全宽10.5米;桥型采用3x30+50+2x30m简支预应力混凝土T梁,公路为双车道三级公路 ,设计速度为3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范围:桥梁及公路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9月7日
七、开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9月27日 09时30分整;
八、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价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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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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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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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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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井岗山大道123号1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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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仟壹佰肆拾叁万叁仟伍佰贰拾壹元整(¥****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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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标小组成员:苏伟、张萍、梁寿勤、陈容斌 高级工程师,招标人代表 刘** 。
十、中****公司处办理相应手续后及时到招标单位处洽谈有关合同事宜。
十一、说明:投标人如果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质疑电话
**** 电话/传真:0771-****689
十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2012年 9 月28 日 2012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