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山山塘、狮子庵山塘、后坑山塘全面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街道焦山山塘、狮子庵山塘、后坑山塘全面整治工程已由甬水建【201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街道新西岙村、**村、 后徐村。 工程概况:工程部分投资约150万元,确定工程建筑物级别为Ⅴ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招标内容、范围:焦山山塘、狮子庵山塘、后坑山塘全面整治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根据**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投标单位及其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若是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根据浙水建【2010】33号文、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被**县、**市级、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已过的除外,无公示期的按通报发文之日6个月计)。 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 各投标人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县公共**交易网站上公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2年10月12日9时00分起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www.****.cn)网页下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县****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形式;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人:**** 地 址:****街道 地 址:**县兴工一路261号 电 话:0574-****8912 电 话:0574-****0712 传 真: 传 真:0574-****0712 邮 编:315600 邮 编:3156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 章利苹 陆晴雪 2012年10月12日**街道山塘图纸及招标文件.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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