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2012年11月02日就《**市**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人才市场业务用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谈判、评审完毕,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人才市场业务用房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667.2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业务楼。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2年10月24****政府采购网、**财政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标公告。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2年11月05日至 2012年11月13日。 六、谈判及评审时间:2012年11月02日。 谈判及评审地点:**市**一路玉屏巷1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莫少荣、黄爱菊、罗永征(业主评委)。 七、成交人名称:****。 成交人地址:****县**铝含笑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正(¥199500.00元),监理费率:1.90%。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76-****918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组长 联系电话:189****8068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单位如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莫先生 质疑电话:0776-****918 3、质疑和投诉书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日期:2012 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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