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直路(荣区段)道路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及补遗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1.4.1中人员要求由 提供2012年度社保证证明 修改为 提供2012年1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 ,以此类推。
2、招标文件P44页 17.3.3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中第(3)条由 从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时起计算管护期1年后并经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30%(存活率达到100%) 修改为 从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时起计算管护期1年后并经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0% ;第(4)条由 剩余审定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年后若满足合同规定的存活率,则5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存活率达到100%) 修改为 剩余审定金额的10%二年后若满足合同规定的存活率,则5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同页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由 工程结算价款的5% 修改为 工程审定金额的10% 。
3、招标文件P16页3.5.5 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证 修改为 项目经理应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
4、招标文件P41页13.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乔木成活率达到95%,灌木及草坪无空缺。 修改为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乔木成活率达到100%,灌木及草坪无空缺。
5、本工程工期由 2个月 修改为 6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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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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